朔政发〔2017〕17号

 
 

阳朔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

    现将《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80号)的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基本形成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人群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大众健康管理服务从依靠医疗卫生到实现体育健身的转变,创建阳朔特色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深度,实现“八化”,即体育运动全民化、体育健身生活化、健身设施便利化、体育锻炼科学化、体育工作制度化、健身服务智能化、健身组织社会化、国民体质健康化,成为广西有影响、有特点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先行地区,逐步构建运动阳朔、休闲阳朔、健康阳朔。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成立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春华  县长

副组长:孟  璇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莫  冰  副县长

成  员:邹茂东  县政府办主任

            莫善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管德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龙燕秀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陈水平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莫长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诸葛长军 县教育局局长      

            唐  博  县民政局局长

            陈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李世科  县人社局局长

            梁  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定乾  县环保局局长

潘智军  县住建局长

            诸葛诤  县农业局局长

            张铭江  县林业局局长

            韦守荣  县旅游局局长

            梁文强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  斌  县法制办主任

邓寅峰  县扶贫办主任

廖梅荣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保安  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局长

莫福养  县工信局局长

廖志鹏  县民宗委主任

            吕小娟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谢  黎  团县委书记

            诸葛俭  县国税局局长

            秦木健  县地税局局长

覃惟华  阳朔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时文  白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建明  兴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小勇  福利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平军  高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江杰  葡萄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明生  金宝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波  杨堤乡人民政府乡长

            倪发军  普益乡人民政府乡长

办公室设在县文新广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融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基本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惠民优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深入开展体现群众意愿和地域特色的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全领域、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全人群健康。

坚持共建共享,深度融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共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规划建设等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利民惠民为目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突破陈旧政策瓶颈,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清除体制机制障碍,鼓励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大胆探索体育和健康领域改革,在医疗、旅游、文化、农业等行业和扶贫攻坚、城镇化发展中融入和强化体育健身的元素和功能,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特色。充分发挥阳朔青山绿水、民族文化、养生长寿、生态农业、宜居环境等资源优势,整合部门工作内容,集聚资金、土地等要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全民健身及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与潜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模式。

  四、工作步骤

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周期为4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启动阶段:2017年12月前,起草、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阳朔实际,确定可开展的试点项目,配套资金,编制本县的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宣传工作,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

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全面实施试点工作,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提升阶段:2020年1月—12月,巩固提升,完成试点工作,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五、工作任务

加强八个方面融合,实现体育工作发展“八化”目标。

(一)加强理念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引导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大健康”的观念,实施科学健身传播行动计划,利用各类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全民健身。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将全民健身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融入各行各业教育体系中,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机制融合,强化融合工作的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和协调融合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四纳入”、“一督查”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评估,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三)加强政策融合,实现政策整合、叠加效应

把全民健身融入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卫生、教育、文化、旅游、农业等部门制定的公共政策和法规体系。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等方面制度框架,大力推动试点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落实和完善对体育行业的税费、工商、土地、金融信贷、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规划融合,构建融合工作发展规划体系

把全民健身工作融入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健康发展规划以及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教育、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部门发展规划,形成全民健身规划纳入政府“多规合一”,构建融合工作发展规划体系。其中,重点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绿化,旅游、文化休闲相融合,因地制宜地建设、增加体育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对不达标的新建社区和住宅区不予通过验收;对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合理改建体育场地和增加体育设施。

(五)加强组织融合,完善试点工作的组织支撑体系

健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壮大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并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以及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工作融合,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平台,发挥党基层组织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组织支撑体系。

着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体医结合健康服务网络;开展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建设。

(六)加强设施融合,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合理运用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充分开发城乡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充分发挥阳朔独特山水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建设体育与农业、社区养老、医疗服务等融合的体育健身场地或设施,统筹体育与旅游、文化、生态融合发展。

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鼓励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推进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场地适应性改造并开放。

(七)加强队伍融合,建立全面有效的科学服务体系

培训和建立涵盖各行业部门的群众体育管理和指导员队伍。加强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将运动医学人才培养纳入医疗卫生培养体系,对各级医务人员专项培训体育健康服务管理,重点培训社区和农村医生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使其既能开医疗处方,又能开运动处方。

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设立运动康复保健服务站,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

(八)加强活动融合,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

建立健全健身活动纵向联动和部门行业横向联动机制,把体育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党建、业务工作以及文化、旅游、扶贫等活动中,带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开展联建共建活动,整合资源组织开展一系列体育比赛和活动;加强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巩固工间操成果。推进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

推广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或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项目;改革创新办赛机制,建立“开门办赛”的理念。

以重大赛事促全民健身普及。申报和办好重大赛事,重点打造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引进办好国际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培育和打造自主品牌赛事,结合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体育旅游赛事,借助已举办的国际品牌赛事的影响力、充分开发利用赛后留下的场馆设施和体育基础等体育设施,扩展消费群体更大的大众化健康休闲运动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聚集区,满足群众对休闲旅游、休闲健身的需求。

六、具体措施

(一)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

1.引导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充分认识和大力宣传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对于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要充分利用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宣传资源,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借助全民健身日、广西体育节及各种节庆活动,宣传推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通过宣传运动项目文化,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锻炼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树立“我的健康我做主”“运动使生活更美好” “掌握一项体育技能,享受一生健康生活”的新理念。将全民健身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融入家风建设中,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激励和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

2.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推动今日阳朔、广播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融合发展,通过开设专栏、开展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用好社会媒体资源,形成合力推动体育健身文化传播,扩大体育健身文化宣传的影响力,普及体育健身文化知识,提高人们的健身意识。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

1.加快体育总会改革。要理顺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总会的关系,支持体育总会依法独立运行,建立县级体育总会和乡镇体育指导站,以此为依托,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构建起小政府、强社团、大社会的新格局,形成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的新机制。要做实体育总会职能,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行业、系统、人群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健全激励表彰和保障机制,使体育总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健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协会的管理和运行,建立健全专兼职管理队伍,提高体育协会承接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力争体育协会覆盖群众需求的主要体育项目,全县体育协会形成“6+N”模式,即建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和若干具有本地特色或群众需求的单项体育协会,鼓励成立民族体育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积极发展乡镇、行政村(社区)群众性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等体育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单位职工自发组建体育沙龙、健身兴趣小组,使其成为组织和开展全民健身的主力军。(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加强基层群众健身组织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类体育协会的扶持指导,推动单项体育协会逐步建立业余锻炼标准制度和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每年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对表现优异或有突出贡献体育协会进行资助和奖励,提高各体育协会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健身组织的活力,提升各类群众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的能力和质量,加大向群众健身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打通联系健身群众、服务健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引导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探索基层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各类组织相融合的途径和方式。(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三)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

1.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广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县级设施建设至少完成“六个一”,即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000座以上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2019年动工建设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游泳馆(池),2020年动工建设体育馆。乡镇、行政村(社区)建设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把“体育生活化社区”与“15分钟健身圈”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将体育设施作为重要指标,对不达标的新建社区和住宅区,不予通过验收;未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区改扩建合理增设体育设施。开展社区标准化健身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健身场地设施,做到每个社区都有健身场所。(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利用景区、公园、绿地、广场、江河两岸及废旧的工业和商业场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增加便民惠民的健身设施,探索“一地多用”模式。灵活设置小型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及儿童健身活动区等多功能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将城镇人行道改建为健身步道、自行车绿道,充分开发城镇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开发阳朔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和山水资源,在依山临水沿岸地区建设户外体育健身设施。结合体育休闲旅游开发,在漓江、遇龙河等流域,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设置漂流、动力滑翔、游泳、垂钓等水上运动项目设施。利用丘陵、山地,建设登山步道、攀岩、越野、徒步、骑行、露营、赛车等运动场所。开展生态体育基地试点建设,统筹体育与旅游、文化、生态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等建设生态体育公园。(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健身设施建设。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 打破常规,破除各自行业领域一些不符合当前发展需要的指标约束,充分调动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在不变动土地性质的前提下,美化单位周边环境与为职工建设身边健身设施相结合,将各单位周边公共空间交由各单位建设;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由企业参与建设并以企业命名的全民健身公园和广场。鼓励采取建设—经营—转让(BOT)、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移交(BT)、工程总承包(EPC )等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6.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利用率。推进交通运输局、县医院、阳朔镇小、实验小学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使其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主要阵地。财政投入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体育场地要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认真研究和落实《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推广杭州等地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典型,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使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新建学校要做好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使用的规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7.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阳朔攀岩节荣获2017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赛事、阳朔燕莎航空运动营地荣获2017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为契机,强化示范引领,在桂阳公路阳朔段沿线、十里画廊、遇龙河景区建设休闲绿道(健身步道、骑行绿道)、登山步道,并配备一批体育健身器材;结合阳朔山水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山地户外运动为特色的攀岩运动休闲小镇建设,推进攀岩活动进校园,培养后备人才。发展攀岩、登山、漓江越野跑、徒步游、自行车骑行、房车露营、航空飞行、热气球、滑翔伞、漂流、铁人三项等几十种休闲运动体育健身项目,同时增设参与性、体验性、娱乐性与观赏性较强的本地传统体育等项目,突出休闲运动特点,展示本土文化,提升阳朔旅游元素,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游客来阳朔,在休闲运动中体验阳朔的绝美风景。打造阳朔特色运动休闲旅游、山地户外体育旅游、老龄休闲养生旅游等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

1.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和不同身体状况的特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广场舞、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山地户外、极限运动、航空、动力滑翔、攀岩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项目。着力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操及健身瑜伽、体感游戏等简便易行、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 “一平方米”健身项目。(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关注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编制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体教融合,以足球、篮球、羽毛球、武术等为重点项目,建立全县联赛制度,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促进妇女、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开展。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广太极拳及八段锦、五禽戏等健身气功和各类工间操,一周内开展群体性体育运动不低于1小时,促进职业群体参与体育健身。(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建立社区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模式。优化、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以及学校等各方体育人才、场地器材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单位体育活动和比赛。长期组织推广普及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广场舞、气排球等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建立各种健身项目兴趣小组,并逐步发展为健身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定期交纳大家可接受的费用,用于支付运动场馆的日常运作,实现健身有场地、有组织,每天定时开展健身活动,每周各单位之间开展交流赛,每年举行1次以上社区运动会和2次以上单项比赛。创新全民健身模式,实现 “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的目标。(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推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以山水资源作为发展体育旅游的最大优势,以体育为载体,深挖地方特色,多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开辟体育旅游线路,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体育旅游网络新局面。重点培育阳朔风景特色体育旅游线路,结合阳朔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掘和保护开发传统村落、古驿道沿途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遗迹遗存,大力开展攀岩、徒步、登山、自驾露营、越野定向、时尚运动等健身活动和健康运动,打造一批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乡村体育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5.加强基层文体活动建设。一是在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置文体活动室,配置气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拔河、跳绳以及音响等开展文体活动所需要的相关器材设施。二是结合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村级文体管理员的专项培训,为他们开展一些基本的科学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组织、体育项目技能、文艺表演主持等知识技能培训,让他们能在村里普及一些科学健身知识,指导村民进行科学健身;三是组织开展拔河、气排球、乒乓球等一些小型的赛事活动;四是教授村民进行气排球、广场舞、八段锦等一些简单易学的体育健身项目;五是组织村民举办一场文艺演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村民养成健身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革除低级腐朽、庸俗落后的生活陋习。(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

1.广泛发动各类社会主体兴办赛事。完善重大体育赛事扶持政策,调动媒体、企业、学校及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重点组织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的群众性体育赛事。逐步形成“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培育特色品牌赛事。发挥阳朔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以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阳朔Maxi-Race国际山地越野赛、阳朔国际攀石公开赛暨全国攀岩分站赛(阳朔站)、2017阳朔铁人三项赛等赛事落户阳朔为契机,重点打造马拉松、自行车、攀岩、山地户外、传统体育等各项目系列体育赛事。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形成体育赛事“一地多品”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带动全民健身的全面开展。(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以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主动承接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开展“体育赛事月”、“体育赛事季”活动,充分发挥和释放重大赛事对全民健身的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打造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充分利用阳朔的自然山水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赛事,吸引中外体育爱好者和游客到阳朔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和旅游观光。结合本地实际建设能够承接国际攀岩赛事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运动场馆。鼓励各乡镇结合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体育旅游赛事,重点扶持打造阳朔攀岩节——2017全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赛事。(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六)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

1.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在乡镇开展健康促进服务试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体系,规范健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和能力,引导群众科学健身。高度重视非医疗健康干预,与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健身促进慢性病运动防治。充分利用县乡医院、乡村诊所等基层卫生部门力量,全面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群众开具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提供精准化的健身服务,指导群众开展科学健身。(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文新广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覆盖全县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引导和支持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体育健身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推进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完善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加大本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力度,将定期监测的单一职能向常规监测、科学研究、服务与反馈等职能扩展。进一步完善《广西国民体质监测办法》,定期公布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体育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协同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评定工作纳入相关部门技术等级培训和评选指标,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含金量。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平台,开展技能大比武、达人秀活动,打造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红,增强体育指导和服务的荣誉感。(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七)拓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服务。

1.壮大全民健身服务队伍。建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科学健身指导员、乡镇行政村文体管理员四支队伍,拓宽全民健身工作抓手,壮大全民健身工作队伍。确保乡村(社区)有相对稳定的健身指导员。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坚持因地制宜、面向基层、群众受益、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体育资源,广泛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扩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去。(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建立体医结合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

整合卫生计生、民政、工会部门和社会的资源,推动各级体医结合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中医师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等体医结合培训项目,将相关医务人员培训成为既能治病救人、又能健身指导的健康管理员。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普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一平方米”健身项目,经常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开展系列科学健身知识和指导,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树立体育健康的示范典型。(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文新广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推进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在县级医院建设集国民体质监测、健康体检、保健康复、科学健身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将国民体质检测纳入健康体检的一个项目,医疗体检与体质检测相结合,开具医疗体检报告和运动处方,加强体医融合,有病治病,无病健身。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级(社区)卫生室医配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对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知识培训,使其成为科学健身指导、医疗卫生兼备的健康管理人员,为群众治病和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文新广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建设阳朔全民健身智能服务平台。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整合多方资源,建设融科学健身指导、体育健身项目培训、场馆预定与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阳朔全民健身智能服务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升级换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无障碍的健身场地设施。(牵头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八)拓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扶贫方式。

1.创建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按照不同季节和不同地域特点,遴选若干既有特色农产品,又有旅游资源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定期不定期在示范区组织开展各种以农业为特色的徒步、健身跑、骑行赛、自驾游等健身赛事,打造一批全民健身与农旅结合的标志性品牌,培育一批根植乡村、三产融合、能够带动村民脱贫致富的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创建健身休闲农庄。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山水旅游资源等优势,融入体育元素,建设一批健身休闲农庄。在农庄里结合场地设施等,针对性建设一些有挑战性、观赏性、健身性、趣味性、参与性强的体育项目,定期举办有奖赛事,激发游客参与兴趣,既增加农庄收入也推动全民健身。(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扶贫。依托贫困地区良好的生态旅游资源、山水特色资源和民族民俗文化资源,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举办特色体育赛事。重点支持由企业冠名赞助举办的山地自行车赛、山地越野跑、古驿道徒步等赛事活动,努力打造特色赛事品牌。以赛事活动促进消费升级,带动劳动就业,助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加快推进健康阳朔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实施八大融合、实现八化目标是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责任,主动融合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附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和完成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与推进健康阳朔建设各项工作相衔接,同部署、同落实。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围绕八个方面深度融合,主动将部门、本行业工作融入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健康阳朔建设取得实效。要发挥主动性、发扬“群众的首创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开创更多特色鲜明、切合实际的惠民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整合资金,保障经费

有效整合各方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一点,区、市、县各级财政配套一点,部门整合拨付一点,企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多元化投入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特别要善于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切实保障工作经费。严格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要按照规定足额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四)强化督查,强化激励

严格责任制和奖优罚劣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要优先安排项目建设,重点扶持,给予适当奖励。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

 

附件: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

阳朔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重点任务推进项目分解表

工作任务

推 进 项 目

重  点  任  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一

加强

理念

融合

(一)引导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

1.政府出台和实施科学健身传播推广行动工作方案

县委宣传部、县文新广体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2.每年有专门的宣传经费

3.在阳朔电视台、今日阳朔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

4.每年举办不少于4期辖区性全民健身讲座

5.借助全民健身日、广西体育节及各种节庆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将科学健身知识延伸、辐射到90%以上的社区、60%以上行政村。

6.开展融合先行示范区评选、交流活动

7.编发科学健身指导宣传资料,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锻炼方式

(二)将全民健身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8.与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民健身和志愿服务活动

县文明办、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三)将全民健身列入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健康教育体系。

9.体育部门与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共同编制或下发含有全民健身内容的健康教育书籍资料,促使科学健身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课堂、进家庭

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工作任务

推 进 项 目

重  点  任  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二

加强

机制

融合

(四)建立健全县、镇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小组。

10.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

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1.建立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12.每年召开1次以上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民健身工作

 

 

(五)实施“四纳入”、“一督查”机制。

13.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4.建立与人大、政协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协调联动的重大体育工作跟踪调研和督查机制

(六)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长效机制。

15.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定期服务社区或单位40小时的实施办法

县文新广体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6.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

17.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名/1000人比例;打造百名体育指导员网红

18.发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加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万户活动等活动

三

加强

政策

融合

(七)把全民健身融入县、乡镇各部门制定的公共政策和法规体系。

19.把全民健身工作写入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卫生、教育、文新广体、旅游、林业、农业、科技、扶贫、金融、交通等发展政策和法规体系

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八)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监督等方面制度框架。

20.将融合工作重点任务和项目列入本级政府督查室年度督查内容,加强督办工作

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21.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融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将监测报告报予本级人民政府

(九)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落实和完善对体育行业的税费、工商、土地、金融信贷、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

22.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制定和出台利于全民健身及体育产业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国家有关体育产业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23.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24.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全民健身场馆水电费实行优惠政策,所耗费的水、电、气、热的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25.创新招商机制和政策,培育和扶持体育企业,壮大当地体育产业

(十)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6.90%以上的经营性体育场馆可实现刷卡和微信支付等新型支付结算方式

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27.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工作任务

推 进 项 目

重  点  任  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四

加强

规划

融合

(十一)将全民健身规划在空间、项目上纳入政府“多规合一”。

28.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重大发展规划,落实具体发展项目

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县文新广体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29.将体育建设纳入老城区改造规划,因地制宜增建体育设施。

30.结合城市建设和景区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工业和商业场地设施等闲置场地,以及山水资源,增加体育设施。

(十二)新建学校要做好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使用的规划。

31.出台实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方案和管理办法

县教育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十三)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

32.与规划、住建部门共同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对不达标的新建社区和住宅区不予通过验收;未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合理改建和增加体育设施,并限期整改。

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十四)创建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和健身休闲农庄。

33.每年创建1个以上运动休闲农业示范区。

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34.每年创建1个以上健身休闲农庄。

五

加强

组织

融合

(十五)改革创新体育协会管理体制,加快体育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政社分开、管办分离。

35.改革创新体育协会管理、运营、评价机制,辖区内90%以上的体育协会有能力、有活力,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县文新广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十六)健全县级、乡镇各类体育协会;壮大基层全民健身组织。

36.建立和完善县级体育总会和体育行业协会,有固定办公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合法资产和经济来源,开展一批活动,联系一批会员。

县文新广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37.辖区内9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社区建有体育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

38.辖区内社区至少建有1个固定体育健身站点。有站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和活动地点等。

39.实行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相结合,推动形成体育协会 “6+N”发展格局。

(十七)各类社会组织将全民健身纳入本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

40.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结果运用管理办法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十八)加强体育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联建共建工作。

41.至少有2个体育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内容的联建共建工作。

县文新广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工作任务

推 进 项 目

重  点  任  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六

加强

设施

融合

(十九)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

42.全县建设完成“六个一”工程: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3000座以上体育馆、一个田径场、一个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和一条健身步道。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林业局、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3.采取BOT、PPP、BT、EPC等模式兴建1个公共体育场馆。

44.建设1-2个五人制足球场

45.建设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46.每年完成本级所辖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2017年建设4个)

47.利用城镇街道改建和生态公园建设1条健身步道(阳朔公园)和1条自行车绿道(桂阳公路沿线绿道)。

48.利用废旧的工业或商业场地改造建设1个健身场地。(县医院附近休闲运动场)

49.利用山地资源建设1条以上登山步道。(阳朔公园登山步道)

50.每年完成村级篮球场建设(2017年9个)

(二十)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利用率。

51.每年推动1个机关和1个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开放。(2017年交运局、县医院)

县财政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52.推动财政投入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阳朔县田径场)

(二十一)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开放适应性改造并开放。

53.每年推动1个学校体育场馆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开放。(2017年阳朔镇小)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二十二)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54.建设1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017年燕莎航空运动营地)

县旅游局、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七

加强

队伍

融合

(二十三)加强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55.至少在一个县级医院开展培训计划,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县卫生计生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56.至少在一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合作,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二十四)培训和建立涵盖全县各行业部门的群众体育管理和指导员队伍。

57.举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培训班。

县文新广体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58.与高校合作,培训大学生志愿者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为各行业、社区提供全民健身指导员队伍。

(二十五)推动全县体医结合健康服务站的建设。

59.建设1个体医结合健康服务站

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壮大全民健身服务队伍。

60.每个行政村至少设1名专兼职文体管理员。

县文新广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八

加强

活动

融合

 

 

(二十七)实施全民健身活动联动计划。

61.每四年至少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6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部门联合开展或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二十八)将体育作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开展的载体和平台。

63.举办一次以党组织活动为主题的体育活动

县文明办、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二十九)把体育融入文化、民族节庆和旅游推介等商务活动中。

64.每年举办一次“三月三”民族体育系列活动或“五月八”、“六.二三”民俗文化旅游节等系列体育活动

县文新广体、县民宗委、县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三十)改革创新体育赛事的办赛机制。

65.改革创新体育赛事的办赛机制,形成 “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的全民健身模式

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三十一)推广和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加强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66.每年推广1-2个以上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2017八段锦、太极拳)

县文新广体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67.每年推广1项1平方米运动空间的健身项目。(2017瑜伽)

68.每四年至少举办一场直属机关单位运动会。

69.每年举办一次机关干部职工时间跨度60天以上的体育项目联赛。(全县职工篮球赛)

70.每四年至少举办一次企业运动会或单项体育赛事活动。(金融企业气排球比赛)

71.每四年至少举办一次妇女运动会或单项体育赛事活动。(全县广场舞比赛)

72.每两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单项体育赛事活动。(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73.每年举办一次以农业为主题的体育赛事活动。(渔火节活动)

(三十二)加强基层文体活动建设;建立社区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模式。

74.至少在一个社区开展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活动。

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三十三)举办和申办国内外重大赛事;培育和打造特色品牌赛事。

75.成功举办1项国际赛事或1项国家级赛事(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2017中国阳朔Maxi Race国际山地越野跑);每年积极申报不少于1项国内外重大赛事。

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76.定期举办1项品牌赛事,形成体育赛事“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的发展格局。(阳朔攀岩节等)

(三十四)推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77.推出1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遇龙河、龙颈河漂流)

县文新广体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78.打造1个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阳朔攀岩节)

(三十五)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扶贫。

79.举办1项体育扶贫赛事活动

县扶贫办、县文新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三十六)实行工间健身制度。

80.在机关单位实行工间健身制度

县文新广体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持续实施。

特别说明:表中具体任务和措施仅代表一个方向,并不是全部,可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更多融合项目。